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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物流和照明行业解读“62号”令

Time: 2020-11-23 01:18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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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摘要:9月28日下午,中山现代物流协会在古镇镇政府专题议事。这有可能是全国物流行业率先对“62号”令做出反应的协会之一,近百家古镇灯饰物流企业代表对“限超令”政策知识进行恶补。

 

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文件--简称“62号令”

 

     这份名为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的文件,被社会简称为“62号令”。从8月18日的部务会议到9月21日正式施行,国家交通部出台这项号令,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。号令的快速施行,从另外一个侧面来看,不难发现新任交通“大管家”杨传堂,雷厉风行的行事作风。

 

  

  9月28日下午,中山市现代物流协会在古镇镇政府专题议事。这有可能是全国物流行业,率先对“62号”作出反应的协会之一。近百家古镇灯饰物流企业代表,对“限超令”政策知识进行“恶补”。

 

  记者粗略浏览了一遍“62号”,《规定》从总则、大件运输许可管理、违法超限运输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五大方面共五十五条,详尽阐述了“限超令”的细节。行业人士认为,文件内容充实精炼。数字化是“62号”的特点,对于限超的数字量化,可谓精细到极致。文件还附加了一份《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再定认定标准》,堪称号令的执法“标尺”。对于“新规”,中山市现代物流协会秘书长陈月生认为,具体的超限超载规定,也与过去的条款“大同小异”。

 

 

  但是,精明的行业人士发现,不同于以前的任何一项限超政令,“62号”对于法律责任的执行,可谓铮铮铁腕。这可能是文件最耐人寻味的焦点。以前单一的罚款、罚分不再“温柔如初”,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,不仅仅是“纸上谈兵”。古镇某物流公司9月27日违超的严厉处罚,验证了“62号”将从严治理、铁腕治理的新规。

 

  消息人士分析,此次限超令的施行,有点“突然袭击”的味道。对于习惯了过去“不痛不痒”处罚的经营者来说,本次的一声“惊雷”,敲响了公路网上那面巨大的“警钟”。真正开始严肃、正视“62号”的人,内心里有些“水土不服”。但愿这种现象,随着政令的深入执行,逐渐褪去恐惧、抱怨和抵触的色彩。

 

  利国方利己:理解政令无需“刻舟求剑”

 

  “62号”一出,在中国灯都古镇,俨然一场带刺的“台风”,“刮”得物流企业人心惶惶。持悲观态度的人士认为,物流业提前进入了秋日的“寒冬”。

   中山市新赣物流副总经理朱熀告诉记者,《规定》的出台,对整个物流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冲击。原本一辆车能装150-180立方,现在只能装120-130立方,而车价还在上涨。公司不得不对每条路线开始调整价格,政令实施几天来,每车都在亏本经营。

  新赣物流的现状,代表了大多数物流企业目前的“尴尬”。运输承载量的减少,导致货物积压,甚至于少数物流公司开始“爆仓”。把这次新规说成是物流行业暂时的“灾难”,也不为过。企业讲究的是盈利,本来利润空间在逐渐缩小的境况下,“62号”的到来,似乎“不太受欢迎”。

  但是,新生事物总有两面性。对于不断膨胀的道路交通事故,安全,成了交通管理部门的“心病”。笔者认为,物流企业对新规的理解,应该站在正反两个层面。完全忽略正反两面的真实,对政策的解读就会演变成误读。

  谈到利弊问题时,中山市现代物流协会会长封建中是这样理解的:“利国与利己的辩证关系,国一定在己的前面”。国家制定一项的全新政策,是站在全民高度。世界绝无完美,政策总会触碰到部分人的切身利益。宏观的是国家,微观的是个人,理解政策无需“刻舟求剑”。事实也是如此,物流人应该把这次“动荡”,当成一次机遇,借机整合资源,规范市场经营,开展一场因为动荡带来的“破冰”之战。

 

解自救“良方”:涨价不是最后的“救命稻草”

 

  9月28日,中山物流“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宣贯会”上,与会企业普遍提到应对这次强硬新政的自救措施,会场上传来一阵阵“涨价”的声音。这是一种正常的声音,是一种看似无奈实则更无奈的声音,更是一种物流人面对冲击,最直接最实在的表述。

      中山市曙光物流总经理陈有孙告诉记者:“曙光物流没有因新规的出台而自乱阵脚。除部分线路调整可以让客户接受的价格外,公司依然秉承微利的原则,承担了该承担的责任,与客户合作友好依然”。从曙光物流的应对自救措施看,虽然涨价是一种必然,但绝对不是唯一的必然。

  在新规实施过程中,如果物流企业暂时抛开私利的想法,从保成本或微利、薄利的定位出发,踏踏实实处理好厂家、物流与经销商的关系,让利于上下游,也许这样的“阵痛”很快就会成为“过往云烟”。因为在新规的适应期,利益,将成为阻碍自救的“绊脚石”,暂时放下,不代表永远“追”不回来。

 

 借新规“起航”:行业转型不再“雾里看花”

 

  “62号”一定会成为行业“改头换面”的最好契机,这是中国开始踏上经济发达态势下,与欧美物流业看齐的大好时机。我们现在要做的,就是要不留余力的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新规,只有支持新规,行业才能提前找到转型升级的突破口。

  新经济常态下的物流业,也到了“穿新衣、戴新帽”的时候了。毫无疑问,新规出台,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催化剂,加速了物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。 那就是行业自律、同行联盟的时代,因为新规被“逼”出一些“毒素”,健康、更具活力的物流业态,将形成新的模式,这就是行业再次起航的时代!

  当然,新规带来的“阵痛”依然是不可回避的话题。因为“62号”带来的负面因素,也会随着时间的推进不断涌现。一些实力偏弱,资源相对匮乏的物流企业,也许会成为新规的“牺牲品”。但是,认清政策走势,合理用好新规,“咸鱼翻身”绝对不是梦。

    此次《规定》执法力度大、惩治力度强,已经出现严厉罚单,对于这样的“动真格儿”,执法部门的力度和过程,绝不是“昙花一现”,这反而让行业看到了真正的曙光。我们应该在遵守市场规律的情况下作价格调整,相信在阵痛过后,形成新常态,让物流业在“阵痛”中,找到一条回家的路。

  但愿“62号”远没有“台风”可怕,权当行业征程中的一段“痛并快乐着”的“插曲”,坚信秋日的“寒冬”瞬间会消失在茫茫车流中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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